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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作者: 来源:那曲融媒

各特种设备使用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核查,决定对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嘉黎县拉日娘亚扶贫产业发展牧草基地建设工程、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使用单位的103台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单位如需重新使用下述清单中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如对下述清单中注销设备有异议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联系方式: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18989994134),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文化中路21号(204办公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