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部署安排,切实保障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益,近期,自治区人社厅面向各地市人社局、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职称工作部门和自主评审单位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周密部署。
《通知》明确了参评人员范围,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中组部、人社部统一选派的援藏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途径选派的援藏期1年及以上的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细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形,确保参评人员范围清晰、边界明确。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职称评委会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材料受理、资格审核、专家抽取(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内)、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自2027年1月1日起,严禁发布2026年度及之前年度的职称评审通知,以刚性时限要求倒逼评审工作提速增效。
为织密全程“监管网”,《通知》要求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继续使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负责职称评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审核权限在线进行通知发布、材料审核、资格确认、证书发放等工作。职称评委会须每年开展1次年度常规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当年评审。建立健全工作程序,明确评审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职责,建立倒查追责制度,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纠正机制。各职称评委会完成当年度职称评审60个工作日内,需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对应层级人社部门完成“事后”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备案清单监管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备案监管,对评审前备案不齐全的不允许开展评审,评审中发现问题的暂停评审,评审后备案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资格。
同时,为进一步理顺评审渠道、提高评审质效,优化升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评审活动审核流程,提升全区各系列职称评审效能,更新发布《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2026版)》,全面掌握全区各评委会组建情况,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和政策咨询,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科学评审、阳光评审、公平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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