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头条新闻

2018年至今,西藏无新发病例

发布时间:2023-06-26 作者:明吉 张宇 来源:西藏日报

26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卫健委召开区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近年来全区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成效。


图为发布会现场。 记者 明吉 摄


据介绍,大骨节病是儿童和青少年发生的地方性、变形性骨关节病,其原发病变主要是生长发育期骺软骨和关节软骨的多发对称性变性、坏死以及继发性退行性骨关节病。西藏曾是全国大骨节病流行严重地区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采取发放儿童营养包、改水换粮、易地育人、移民搬迁、强化监测、救治救助等综合防治措施,大骨节病高发流行态势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至今无新发病例。


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骨节等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区党委、政府将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保局、民政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累计投入3500余万元用于患者救治,为符合条件的大骨节病患者兑现救治资金312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13家医疗机构累计对791名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成功实施手术,对其他无手术指征和暂无手术意愿的患者实施药物治疗和藏药浴理疗,及时跟踪评估康复情况,开展人性化服务。


据了解,今年4月,自治区卫生健康、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大骨节病患者救治工作的通知》,将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保持救治救助保障政策不变,常态化开展大骨节病患者救治工作,不断巩固大骨节病消除成果,为高原各族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新闻+

2021年,自治区健康西藏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方案(2021-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于我区大骨节病患者治疗费用的保障作出明确规定↓↓↓

门诊费用方面:将大骨节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按规定报销患者日常门诊费用。

住院费用方面:采取按病种比例付费方式结算原则,住院费总额的80%由医保给予报销,20%由财政予以保障。

对单侧髋关节和单侧膝关节置换手术、非假体手术(矫形、游离体摘除、其他)住院费用按2.8万元(不包含假体关节置换耗材、非假体手术耗材费用)定额支付,由医保、财政分别按80%、20%定期预付给开展手术的定点医院,年底清算,保证患者免费手术救治。

髋关节和膝关节置换耗材费用,定点医院经我区药械采购平台线上采购,并以实际成交价作为保障支付标准,医保报销80%,财政报销20%。

对大骨节病发生的并发症、合并症等其他情况产生的实际住院费用按我区现行的医疗保险目录规定报销。

2022年、2023年下发的相关文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大骨节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照《行动方案》规定执行,《行动方案》中的救治救助保障政策不变,形成全区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长效机制。